《野狼》是1967年的一部动作片。由马丁·里特执导,芭芭拉·拉什、卡梅隆·米切尔、黛安妮·赛琳托等联袂主演。野狼,又名Hombre、乱石岗荡寇战。约翰·罗塞尔自幼是老罗塞尔先生从战俘中带回来并抚养他长大的,但是他生性豪放不羁,又回到土著人的中间,在茫茫山野间生活。直到老人去世时,留给他自己的一处房子,那里现在是一家旅馆,由能干的杰茜经营。老人希望他回到白人中间,用英语思考问题。他却将房子变卖,杰茜只好回家。他们一行人从旅馆出发,一同乘坐马车的还有医生夫妇以及强行霸占别人位置的弗兰克。他们担心路上不安全,改走一条废弃的山路,却遭到一伙人的袭击,原来弗兰克是劫匪中的成员,目的是医生携带的不义之财。这伙人打破了他们的水袋,劫走了医生的妻子做人质。匆忙间,劫匪们遗失了钱袋,他们要用医生妻子换钱袋。胆小的医生不敢前去,一任妻子在炎炎烈日下呻吟。带领大家对付劫匪的罗塞尔冒死前往,在腹背受敌的不利情况下,只身对敌,为了营救他人与匪徒同归于尽。
综合评分:
DVD电影网评分7.8,算是一部中等偏上的电影作品,值得收藏看,推荐大家观看。
影迷点评:
左胸上的吸盘 说:勉强两分。依旧是在一个小格局的故事里,试图呈现西部背景下的文化冲撞。这个被印第安人养大的白人主角跟《篷车浴血战》一对比,就呈现的过于简单、无趣了,大半剧情讲一次旅途上的劫持事件,白人乘客、墨西哥匪徒和作为“文化杂种”的男主,构成现实语境的文明冲突的映射,最突出兼刻意的一笔是,白人贵妇质疑印地安人吃狗肉,而男主在片尾以身犯险交接她这人质时给她上了一课,只不过这一课在白人驱逐杀戮印第安人的历史里,显得太轻飘飘了,远不如《草莽雄风》之类的题材直接、有力。剧情编排也乱七八糟的,贵妇两口子上路竟然不是包车?车上其他几人固然之前铺垫了离开小镇的理由,但他们上车的过程为何略去了?纽曼首次出手射杀俩匪徒,其他仨匪徒竟然慢悠悠的不回来,干等着他们聊天、设伏?纽曼开始时不帮人片尾又帮人,他转变的理由在哪里?
大汉飞骑 说:反类型西部片,结尾的枪战仅仅数秒,主角血染尘沙,这里没有奇迹也没有快感,只有一望无际的苍凉。保罗纽曼在本片中饰演了一位印第安牛仔,批判了白人至上的种族主义,最终在烈日的炙烤下,被俘获的女人一遍遍的哀求着。这个冷漠的枪手最终决定以死相搏来换得他人的性命。前半段属于变相的《关山飞渡》,后半段则是一匹孤傲的野狼,在含笑中结束了自己的一生
touya 说:在西部荒野的大环境下对人性剖析得很到位,一行人各怀心事,男主John Russell“身为白人,心为印第安人”的设定让他从各种意义上成为了异类。然而面对劫匪和大自然的双重威胁时,“凡事皆与我无关”的冷漠独狼反倒成了救命稻草,其他人不是有心无力就是光说不练。寥寥几场枪战戏非常痛快好看,Paul Newman这个话少利索的角色真酷!
精彩剧照:
影迷点评